故唐律疏议. 三十卷. 唐. 长孙无忌等撰. 清. 顾广圻校. 清嘉庆十三年兰陵孙星衍覆元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

此《故唐律疏议》(永徽律疏)由唐代长孙无忌等编定。其内容为唐朝刑律《永徽律》与其注疏合编。全书共三十卷,分作: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十二篇,五百条。此为清嘉庆十三年兰陵孙星衍覆元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

唐高宗永徽三年诏曰:“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宜广召解律人条义疏奏闻,仍使中书、门下监定。” 于是长孙无忌等人着手进行编修注疏,在永徽四年完成并将律文与注疏同时颁布。由此,《永徽律》与其注疏合称《永徽律疏》,即现今《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为后世对其之通称。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议》。

随后,历经高宗、武后、中宗、玄宗等朝,虽然《唐律疏议》在有些地方进行了个别的增改和修订,但总体上并没有大的变化。《唐律疏议》继承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于律条之后附上注疏,使得 “疏在律后,律以疏存”,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立法典范。总的来说,由于其历史渊源和重要法律价值,《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中的重要典籍之一,对于研究唐代政治、法律、社会等方面的历史问题有着重要的价值。

故唐律疏议
故唐律疏议. 三十卷. 唐. 长孙无忌等撰. 清. 顾广圻校. 清嘉庆十三年兰陵孙星衍覆元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
故唐律疏议. 三十卷. 唐. 长孙无忌等撰. 清. 顾广圻校. 清嘉庆十三年兰陵孙星衍覆元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
故唐律疏议. 三十卷. 唐. 长孙无忌等撰. 清. 顾广圻校. 清嘉庆十三年兰陵孙星衍覆元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
故唐律疏议. 三十卷. 唐. 长孙无忌等撰. 清. 顾广圻校. 清嘉庆十三年兰陵孙星衍覆元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

重刻故唐律疏议序(孙星衍撰)、唐律疏议序(柳贯撰)、唐律序(刘有庆撰)、唐律释文序、总目、目录
进律疏表

卷第一:名例(凡七条)
卷第二:名例(凡一十一条)
卷第三:名例(凡一十条)
卷第四:名例(凡八条)
卷第五:名例(凡八条)
卷第六:名例(凡一十三条)
卷第七:卫禁(凡一十八条)
卷第八:卫禁(凡一十五条)
卷第九:职制(凡二十三条)
卷第十:职制(凡一十九条)
卷第十一:职制(凡一十七条)
卷第十二:户婚(凡一十四条)
卷第十三:户婚(凡一十八条)
卷第十四:户婚(凡一十四条)
卷第十五:厩库(凡二十八条)
卷第十六:擅兴(凡二十四条)
卷第十七:贼盗(凡一十三条)
卷第十八:贼盗(凡九条)
卷第十九:贼盗(凡一十七条)
卷第二十:贼盗(凡一十五条)
卷第二十一:斗讼(凡一十五条)
卷第二十二:斗讼(凡一十六条)
卷第二十三:斗讼(凡一十三条)
卷第二十四:斗讼(凡一十六条)
卷第二十五:诈伪(凡二十七条)
卷第二十六:杂律(凡三十四条)
卷第二十七:杂律(凡二十八条)
卷第二十八:捕亡(凡一十八条)
卷第二十九:断狱(凡一十四条)
卷第三十:断狱(凡二十条)

律跋(顾广圻撰)

第一篇《名例》:主要内容是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
第二篇《卫禁》:主要内容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
第三篇《职制》:主要内容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
第四篇《户婚》:主要内容是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篇《厩库》:主要内容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
第六篇《擅兴》:主要内容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
第七篇《贼盗》:主要内容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
第八篇《斗讼》:主要内容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诉讼制度。
第九篇《诈伪》:主要内容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篇《杂律》:主要内容是各种与其他篇目无关的法律规定和行为惩罚措施。
第十一篇《捕亡》:主要内容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
第十二篇《断狱》:主要内容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

卷前题:太尉揚州都督監修國史上柱國趙國公 長孫無忌 等撰
长孙无忌(?-659 年),字辅机,河南洛阳人,唐朝初年宰相、外戚,隋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之子,文德皇后同母兄。

余志安,余文兴之子,宋末元初建安出版家。经营勤有堂书坊。

孙星衍,字伯渊,一字渊如,号季述。江苏阳湖县人,祖籍安徽濠州,清代经史学家,考据学者,金石学家。

顾广圻,字千里,号涧????,别号思适居士,以字行。江苏元和人。清代校勘学家、目录学家。 乾隆三十一年生,少体弱好学,“枕上未尝废书,人咸异之”,无书不读,人称 “万卷书生”,嘉庆诸生,受业于吴县江声。

  • 刊印信息:清嘉庆十三年(戊辰 1808)兰陵孙星衍覆元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
  • 责任人信息:唐代 长孙无忌 等 [ 1 ] (唐高宗永徽初年下诏,命由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尚书左仆射于志寧、刑部尚书唐临、大理卿段宝玄、刑部侍郎刘燕客、御史中丞贾敏行等人,根据旧制唐律重新编修。) 编定
  • 行款版式:八册。半叶框 19.4 x 13.4 厘米,十二行行二十一字(小字双行), 黑口双鱼尾,四周双边,中间记书名: 唐律 牌记: 崇化余志安刊于勤有堂 进律疏表后记: 嘉慶丁卯山東督糧道孫星衍校刊元和縣學生貟顧廣圻覆校
  • 序文信息:重刻故唐律疏議序:賜進士及第山東等處督糧道兼管德常臨清倉事務加二級孫星衍撰 唐律疏義序:泰定四年秋七月既望,文林郎江西等處儒學提舉柳贇謹序 唐律序:泰定二年乙丑秋七月下弦日眉山劉有慶謹序 唐律釋文序
  • 跋文信息:律跋:嘉慶丁卯八月元和顧廣圻書於思適寓齋
  • 钤印信息:祕閣圖書之章 、 紅葉山本 、 大學校圖書之印
  • 收藏来源:此为 日本内阁文库 藏本(前八册)
  • 版权协议:CC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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